5月20日,新疆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宣讲组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宣讲大会,拉开了综合改革宣讲工作序幕,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宣讲组分四组,已分赴南北疆等全区15个地州(市)和供销社直属企业开展宣讲、督导、调研活动。
北疆宣讲组组长、自治区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李轩受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委托,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车俊、自治区副主席钱智在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从《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过程、文件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涉及的重点问题和重要举措、优化供销合作社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
李轩强调,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事关“三农”工作全局,与城乡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基层基础、脱贫攻坚、企业改制甚至推进“去极端化”等工作紧密相关,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疆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的事情。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在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各级供销社要把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实施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支持改革,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和社会环境。特别是要牢固树立综合改革底线意识,不能把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方向改偏了。
李轩就下一步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级党政要落实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领导责任,抓紧听取本地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汇报,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形成改革合力。三是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尽快成立专门的改革推进机构,主动向当地党政汇报工作,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单位,争取大力支持和理解配合,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主动与区社改革办对接,加快地州《改革方案》的制定,及时反馈和上报改革动态信息。要准确分析自身特点,找准改革突破口,认真做好改革措施的实施。
会后,宣讲组还与乌鲁木齐市、区两级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到达坂城区、米东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研,对综合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乌鲁木齐市政府有关领导主持了会议,乌鲁木齐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区两级供销社和直属企业负责人,共1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