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关闭破产的22家供销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已得到核销,成为两个地区首批获准核销的单位。
据悉,近期,由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核销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关闭破产供销合作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请示》,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复函同意核销阿勒泰地区13家、塔城地区9家关闭破产供销社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共计494.264万元,涉及职工776人。目前,核销手续正在加紧办理,剩余部分的核销工作也在加快推进。
做好供销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关系到供销社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供销社企业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帮助供销社系统解决企业欠缴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强大助力。为切实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多次赴基层开展调查调研,听取汇报、收集意见,并对基层人社、财政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各地人社、财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全面为当地供销社系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保障。
各地供销社(办事处)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测算数据的基础上,向当地人社、财政部门汇报工作,提交工作建议,为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做了大量工作。除了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外,伊犁州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后,便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