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供销社党委、理事会安排部署,自治区供销社组织两个督导调研组,于5月24日至6月3日分赴全疆15个地州(市)供销合作社、18个县级供销社、社属企业及部分基层社,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6]5号)、《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6]62号)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与部分地县党政领导见面交流等方式,基本掌握了各地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诉求。
目前,各地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全部成立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其中,9个地州(市)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8个地州(市)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尚未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州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均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或已报当地党委、政府待审核批复。同时,各地州已安排所属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以确保完成区社下达的2017年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覆盖面达到60%的目标任务。部分县市党委政府还进一步加大了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和投入,将财政投资建设的社区服务网点、物流配送园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等优良资产委托供销社统一经营管理,对供销社为农服务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在促进服务“三农”、繁荣城乡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州(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对深化综合改革认识到位、思路清晰、干劲十足,各项工作初现成效。
一是紧紧围绕“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做文章,积极开展大田托管、土地流转、代耕代种、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二是依托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点优势,大力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积极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使传统经营服务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注重加强基层合作组织提质增效,重视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引领和指导,不断强化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机制创新,持续稳步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四是盘活现有资产,不等不靠,以城乡惠民超市建设为突破口,强化流通网络建设;五是注重加强联合合作,推进多元发展,不断拓展为农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