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社党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此轮巡察自2017年6月27日开始,至2017年7月底结束,共20个工作日。要求巡察工作紧紧围绕总目标,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能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方法创新,深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新一轮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自治区供销社党委第二轮巡察与今年7月在全区开展的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同步进行,重点围绕十六个方面的内容,对新疆家佳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巡察监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区社党委巡察组对新疆家佳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巡察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明确了巡察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巡察对象、人员分工、工作职责及权限、方式步骤及主要任务。
开展巡察工作,是自治区供销社党委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化。
自治区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旻要求,一是参加此轮巡察的同志,一定要牢记自己的任务和使命,在工作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情况和分析提炼问题都要坚持全面、客观、准确。二是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巡察工作的程序,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依纪依法依规,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三是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协调,务求实效,以扎实的作风,高效的工作,完成巡察各项工作任务。
参与第一轮巡察工作的同志结合实践,进行了经验总结,谈了心得体会,并在稳定巡察工作机构、优化配强巡察队伍、加强巡察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保障水平、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