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元旦期间风清气正,新疆供销集团党委把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学转促”专项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及早谋划,提前部署,对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新疆供销集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节日期间督查范围、落实督查工作人员。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赵蓉带队赴南疆地区,对基层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导。三个派驻纪检组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新疆农资集团、果业集团、再生资源集团、新合产业投资集团等9个权属企业主要领导谈话,要求企业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责任,并向派驻企业配发《中央八项规定》、中纪委关于廉洁过节通知、中纪委公开曝光的八起典型案例等文件,做到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在元旦过后,采取调取财务发票、派车单据,查阅单位值班记录及食堂相关票据凭证、党委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检查公车停放情况以及与部分干部、员工个别交谈等方式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据统计,节日期间,新疆供销集团及各权属企业共成立明察暗访小组13个,开展监督检查21次,检查车辆68辆,调阅相关发票记录69份,通过税务查询系统确认发票真实性48份。通过上下联动,使新疆供销集团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感到管理监督就在身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集团公司新一年改革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打下了扎实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