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于2022年5月6日至7月6日对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供销社)党委开展巡视。现公告如下:
一、巡视监督重点
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坚持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被巡视单位“三定”规定,准确把握被巡视单位职能责任,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各类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区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自治区供销社党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巡视组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0991-5193275;专用邮政信箱:新疆乌鲁木齐市A174号;邮政编码:830000;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自治区供销社党委联系信箱分别设在: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14号供销大厦B座入口值班室前、供销小区小广场和新市区河北东路677号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值班室前、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后门。巡视组受理电话时间:10:00至20: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