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求,11月16日至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骆琳同志一行专程来疆,对新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情况进行了督导;前往昌吉州供销社农业航空产业园、新疆果业集团电子科技园、新疆天羚绒业股份公司,喀什环疆投资有限公司、新棉集团喀什纺织公司、疏勒县供销超市、新棉集团伽师棉业公司及兵团供销社进行了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等领导第一时间与督导组进行了会见会谈。张春贤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一直以来关心新疆发展,在发挥新疆优势特别是促进棉花产业发展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随着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在新疆的推进,新疆棉花产业发展面临新形势,供销总社系统及时加强政策指导和扶持,帮助新疆应对了诸多新问题。他指出,农牧业是新疆的传统优势产业,新疆高度重视加快农牧业转型升级和深化“三农”改革。当前,新疆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希望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新疆开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在销售、期货、价格、生产标准化等方面探索好的方法和路子,共同做好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这篇文章。
骆琳在新疆供销大厦主持召开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督导调研座谈会。新疆自治区钱智副主席,党委农办、改革办、编办、农办、发改委、财政厅等17个自治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疆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地州、县(市)和基层供销社主任近60人参加了会议。
骆琳表示,新疆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新疆实际,突出新疆特色,创新工作形式,探索和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全国供销总社将进一步给予新疆倾斜和支持,在林果、棉花等优势主导产业上加强配套政策支撑,促进新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迈向更高水平。要把思想与实践切实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努力将自治区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自治区“三农”工作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他对新疆供销社提出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立足新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扎实有效努力,使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取得预期成效。
二是坚持原则,把握底线,继续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优势,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破除制约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立足新疆棉花主产区的优势和特点,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发挥好骨干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强化质量管理,重塑优质棉基地形象,深化棉花企业改革,做好转型升级工作;坚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明确改革底线,对有关重大改革举措要履行报批手续。
三是要从加强政策协调和自我督促,加快改革试点方案报批,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三个方面加快推进中央《决定》精神的落实。要统筹好体制机制改革与各项业务发展的关系,以改革促发展,努力保持主要经营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
新疆自治区钱智副主席介绍了有关情况。他说,骆琳副主任率领中央督导组来疆督导调研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工作组的务实作风,也是对新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指导和鞭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决定》工作,专门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领导牵头的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半年来,经历了考察调研、调查摸底、起草文件、征求意见等工作阶段,目前,《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成型。
钱智对新疆供销社近年来转型升级、拓展服务领域等工作都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对新疆供销社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创造新业绩,形成新亮点。二是改革发展必须抓住机遇、创新突破,要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创新经营业态和营销方式,围绕为农服务办社宗旨扎实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领导。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供销社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强化指导供销社改革,在合力服务“三农”工作中协调推进供销社改革,积极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为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新疆供销社党委书记刘传新向骆琳一行汇报了新疆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情况。理事会主任戎军、副主任孙景太、魏高成、李轩等领导分别陪同调研、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