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15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委在新疆供销大厦举办了“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的复赛和决赛。自治区供销社从参赛31只代表队脱颖而出,获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自治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刘传新,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韩新城参加活动,并为获奖单位颁奖。
自治区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此次知识竞赛并要求机关全力以赴为这次竞赛提供优质的会场服务。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成立了以韩新城为组长,区社纪委、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领导小组,起草了活动竞赛方案,编写了竞赛题库,组织了选手培训和选拔。最终,选拔出区社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刘西军、新棉集团王以正、农资集团李荣3名同志代表区社知识竞赛。3名同志克服自身困难,积极参与,最终荣获知识竞赛二等奖。
刘传新表示,“纪律教育年”活动是自治区党委今年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是“纪律教育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供销社精心组织安排和开展好“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检验各单位党委(支部)和全体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和要求。通过参加此次知识竞赛,充分反映出了自治区供销社党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以实际行动向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委汇报了自治区供销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