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场推进会在库尔勒市顺利召开。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中央治疆方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6]5号)精神,总结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阶段性成果,部署下一步综合改革任务。自治区党委农办主任甘昶春和自治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刘传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巴州党委常委乌音山出席会议并致辞,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尚游、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金长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自治区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魏高成主持会议。
全区各地州(市)党委农办主任和各地州县(市、区)供销社主任,自治区供销社领导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约150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代表现场参观了尉犁县兴旺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库尔勒市沙衣东供销社供销超市等4个综合改革试点;新疆供销集团、昌吉州供销社等6个单位作了大会典型发言介绍经验做法。
甘昶春充分肯定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前期取得的初步成果。他指出,推进综合改革工作是贯彻中央11号文件和自治区5号文件的必然要求,是加快供销社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充分认识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综合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以新疆工作总目标为统领,抓好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各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要紧紧围绕总目标来谋划、推进。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做出新贡献。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是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和综合实施“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方面,要树立重视供销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切实重视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进程。三是落实政策措施,为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对自治区出台的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要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落实的措施;需要各地解决的问题和出台的措施,各地党政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和办法认真加以落实。
刘传新介绍了新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尽管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全系统综合改革推进步伐不快,力度不够,发展很不平衡,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地州市还没有成立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没有出台当地贯彻自治区5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一些供销社的领导同志对综合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使命感、紧迫感不强,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缺乏改革创新的胆略与思维,面对长期束缚供销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一些历史遗留的难点与棘手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不敢改、不会改、甚至不愿改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刘传新就围绕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加快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做好为农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关系。二是抓住历史机遇,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和创新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必须在进一步深化各级社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拓展为农服务新领域新方式、以联合合作为载体加强联合社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取得突破。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他强调,全区供销社系统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改革,有为才能有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创新发展步伐。要奋力冲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促进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做出新贡献。
会议时间紧凑、内容丰富,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统一了思想、总结了工作、交流了经验、振奋了精神、凝聚了力量、鼓足了干劲,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