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李学军主持召开全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通过了《乌鲁木齐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这标志着乌鲁木齐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李学军重点强调了四个方面意见:
一是要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乌鲁木齐市深化改革全局当中,发挥供销社在建设智慧城市、长治久安过程中的特点和优势,充分挖掘潜力,切实发挥供销社在保障民生、搞活流通、平抑物价、丰富城乡居民生活等方面的骨干和平台作用。
二是乌鲁木齐市委、政府要切实从政策、资金及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为深化供销社改革提供具体可行的帮助和支持。要把理顺供销社的体制、编制,发挥供销社的主体活力,挖掘供销社的内在潜力作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对供销社给予充分的信任与关注。
三是乌鲁木齐市供销社要主动作为,尤其是要主动适应“大城市小农业”的特点,积极参与乌鲁木齐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整体进程,抓一批项目、做一些实事。要发挥商贸流通的传统优势,主动“走出去、引进来”,多研究、多部署,干出成绩。
四是乌鲁木齐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继续加大指导与监督力度,落实分工负责与目标责任制,制定好路线图,分步骤分阶段的强力推进落实。供销社党委班子要自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对接,多请示多汇报,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落实各项工作。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列入本区(县)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乌鲁木齐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常委、市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光辉,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巴哈特·何德尔拜,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雪峰、马宏伟及市委办公厅负责人等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