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年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文件要求,要支持供销社广泛与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合作,参与土地流转经营。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依托种植、养殖合作社,建立蔬菜副食品物流配送体系。支持供销社抓好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承接蔬菜副食品配送、蔬菜直销店建设运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支持供销社探索完善供销合作社社区服务中心、村“两委”、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的村级合作机制。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引领创办副射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示范社。
乌市供销社领导表示,要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当前全疆开展的“学讲话、转作风、促稳定”专项活动为平台,以“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为载体,认真分析本地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购销形势,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把党和政府的富农惠农政策宣传好、落实好,为建设和谐、安定的“大美新疆·幸福乌市”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