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2017年力争在每个县市建立1个为农社会化服务中心,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完成土地流转(或托管)面积10万亩;利用昌吉供销智慧信息平台,提供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开展农业生产订单服务;围绕重点作物开展植保全托管、半托管飞防服务,完成飞防作业面积100万亩;在巩固和完善海南、长三角等地外销平台合作共建机制的同时,向华东、华南、华北等地延伸,各县市供销社至少在疆外3个省市以上建立外销平台;深入推进农超、农企、农校、农批对接,组织参加各类展会;推进“新网工程”、物流仓储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实现“互联网+农产品”运营模式,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新建、恢复(改造)基层社3个;计划建成加工流通、仓储保鲜、土地流转等专业合作社20个,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社14个,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个,争创全国供销总社百强县级社1个,基层社标杆社、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3个;在乡(镇)、村建设一批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打造20个综合服务社,加大协会组建力度,主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维护行业权益。
三是完善联合社治理体系。加快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双线运行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业绩考核机制,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发挥系统联合合作优势,建立三级资产运营管理体制,适时组建昌吉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州、县两级供销社均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创新资本化运营手段,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试点工作。
四是创新社有企业管理运营体系。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社有企业与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产权和经营合作;通过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实现对社有资产管理向社有资本管理的转变;引进外部投资、企业职工和农民社员入股,州、县两级供销社各新增参(控)股社有企业2家;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