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犁州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自治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伊犁州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分解细化了任务与分工,明确了试点单位,制定了实施步骤,强化了保障措施。
《方案》充分体现了伊犁州党委、政府对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将特克斯县、昭苏县、察布查尔县和伊犁州供销社等确定为试点单位,将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和试点县县委、政府确定为责任单位,将伊犁州党委农办、编办、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金融办、银监分局等8个部门和直属10县市确定为协调及配合单位,并调整充实了自治州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方案》指出,始终聚焦维护稳定总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出一整套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并积极推广,圆满完成中央和自治区、伊犁州确定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了综合改革试点内容:一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农产品流通企业、采购商、生产者紧密合作的农商产业联盟,形成集网上交易、供应链管理、互联网金融和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电商综合平台。二是开拓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使金融、类金融业务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三是分类改造基层社。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多种模式改造和新建基层社,多种途径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四是领办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根据不同产业,采取差别化的措施,领办创办一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五是加强行业指导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具有横向管理企业与纵向指导行业的双重职责,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打造“两级联动、各有侧重、点面结合、重点在县”的工作格局。六是探索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依照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情况,按一定比例注入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使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的建立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方案》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三是加强督查宣传。四是加强供销社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