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规范各直属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财务基础工作。自治区供销社监事会近期对各直属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和财务基础工作大检查。
自治区供销社专门成立了由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旻任组长,新疆供销集团纪委书记赵蓉为副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社监事会办公室、新疆供销集团资产管理审计部和党群部、直属企业抽调干部组成。检查范围包括区社直属单位及其下属子企业。检查重点内容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建立和执行是否严格有效,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核算是否准确、监督是否到位,对外担保、票据管理、往来账款管理等九项内容。此次检查目的是为了更好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加强企业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防范风险水平,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检查工作分企业自查、督导检查组抽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张旻同志对此次专项检查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积极筹划、制定方案。监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检查工作,落实工作力量,协调企业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检查方案。二是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各直属企业监事会主席或分管领导要对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周密部署,各级监事会全面参与,企业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相关部门及二级企业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协同工作。三是分析总结、形成报告。检查组要及时总结,对所揭示问题深入剖析,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整改要求,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目前检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各直属企业进一步加强了社有资产、项目、投资和应收款的管理,严格各项内部财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强化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控制风险,建立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财务核算方面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