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底,新疆供销集团公司及6家承担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的权属企业,按照《自治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从自身发展和综合改革的现实需要出发,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工作。
《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以后,新疆供销集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成立了综合改革工作小组,通过多次走访、调研各权属企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讨会议等方式,针对社有企业存在的体制机制不顺、经营管理粗放、转型发展缓慢、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深挖问题源头,探索新型经营模式,经过反复论证,形成了供销集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包括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继续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物流园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推进联合合作等8个方面的内容。
新疆供销集团各权属企业也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形成了各自的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均明确了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对自治区确定的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实施步骤,增强了可操作性,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为圆满完成自治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