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深全系统对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认识理解,学习借鉴先进,9月15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面向各地(州、市)、县(市、区)举办了为期一天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培训班。
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李轩同志作开班讲话。他强调,要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武装,加深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重大意义的认识理解,主动把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放到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落实。要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争取长知识、开眼界,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以致用。要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一二三四”的试点工作思路。“一”就是确立一个目标。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二”就是要立足两个基础,必须要有特色产业为支撑,供销合作社的基层服务阵地必须要健全;“三”就是坚持三个原则。首先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所做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为农服务来展开,更好地适应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对合作和服务的现实需求。其次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不能偏。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发展各项业务必须要保持能盈利、可持续,提高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益。第三要坚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本地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发展水平、整体发展环境等因素制定方案,决不能搞“一刀切”;“四”就是把握四个标准。要坚持把农民能否持续增收、村集体经济能否持续壮大、特色产业能否持续发展、供销合作社综合实力能否持续增强作为判断“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和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对本次培训给予了大力支持,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走深走实》《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浙江省“三位一体”改革的实践与启示》《浙江农信金融支持“三位一体”建设》为主题,分享了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形式开展,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等自治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