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理清监事会职责。为加强和完善监事会监督,区社监事会根据《章程》和《区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权责清单》,以监督为重点,科学设置了17项权责内容,进一步厘清了监事会职责,明确了监事会监督重点,实现了区社监事会监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理顺议事规则。监事会结合区社实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全体会议制度》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了监事会议事程序,有效推动了监事会议事程序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规范问题线索移送。为加强区社各类监督处室的配合与协作,规范各处室向区社纪委移送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工作,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办法》,形成了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强化委派监事管理。修订完善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委派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委派监事适用对象,对原办法表述不够准确具体、部分不能适应委派监事履行监督职责和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容进行了完善修改,同时新增监事应坚持的工作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委派监事的管理,强化了委派企业的监督。
编印制度“工具书”。区社监事会全面梳理近年来有关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文件及与监事会工作密切相关的制度,编印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文件制度汇编》,为地县两级社、各权属企业学习、参考及完善本地制度提供了有效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