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昌吉州供销社克服人员少,经济下行压力大等不利因素,截止12月底,全系统预计完成销售总额82.36亿元,实现利润2.0091亿元。计划申报各类项目30个,已完成37个;计划争取财政扶持资金2000万元,已完成6045万元;“三社”建设、农产品外销网点及销售量等指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
一、农业航空产业加快发展。新疆农业航空产业园一期项目于6月底竣工,无人机研发展示大厅、生产装配车间、培训及售后服务楼、飞行训练场落成。公司与华南农业大学、贵州大学合作,无人机棉花落叶剂喷洒试验落叶率在95%以上,研发无人机航空专用农药取得突破性进展。组建农用无人机飞防和销售组织12个。除南疆三地州外,累计在全区其他地州作业85万亩,并应邀赴广东进行试验飞防工作。组装农用无人机30架。销售农用无人机35架。培训储备无人机人才150人。
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农产品市场建设初具规模,新疆天山东部农产品物流园一期工程已有228家商户入驻,实现销售总额10.79亿元;吉木萨尔县北庭物流园7个业态项目和园区服务中心已投入运营;木垒县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1.5万平米特色餐饮一条街主体工程完工;呼图壁惠农保鲜市场容量已达10万吨。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加快布局,巩固提升闽昌特色产品双向流通新平台、新机制,启动了晋昌两地特色产品相互流通机制;采取产权和经营上合作,在国内20多个城市拓展200多个营销网点。城乡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新建流通网点80个,总数达2204个,形成县乡村三级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开展多种形式“产销对接”,在乌昌及各县市新建农产品配送中心12个;搭建农产品直销平台。在城镇社区、工业园区建立蔬菜副食品便民店63个。
三、农村信息化和农产品电子商务进展有序。开办了昌吉州为农综合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和网上商城,在县市、乡镇建立信息服务站点和电子连锁超市58个。培训信息员170人次,发布各类信息7000多万条,点击量达10万次。
四、“三社”示范创建稳步推进。坚持开放办社,新建改造基层社5个,总数46个,示范基层社21个,基层社运行质量良好,无一亏损。领办规范专业合作社15个,总数282家,创建各级示范合作社34家。新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个,总数达11个。联合社为专业合作社提供商标注册和品牌认证78个,并提供财务核算服务等。新建改造村级综合服务社10个,总数262个,创建示范村级综合服务社44个。
五、项目兴社战略大力实施。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做到系统项目不放过,部门项目不错过,申报项目37个,争取中央及区、州财政专项扶持资金6045万元。
六、贯彻中央11号文件做了有益探索。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全系统完成土地托管2万亩进行全程服务,同时,围绕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化服务、农资代购代储、农机代耕代播代收、农作物植保、农产品代储代销等关键环节进行保姆式服务。有的县市供销社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大厅,积极参与农村产权改革。
七、监事会工作扎实有效。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二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三是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四是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全系统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与“十一五”末相比,销售翻了一番半(2010年34亿元,2015年82.36亿元);利润翻了一番(2010年1.01亿元,2015年2.09亿元);所有者权益增长了31.7%(2010年10.6亿元,2015年14.02亿元)。2010年以来,全系统共申报各类项目202个,跑办落地项目150个,争取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9960多万元。总结“十二五”工作,昌吉州供销社系统实现了“五个转变”和“三个提升”。即:由过去的西强、中弱、东差转变为现在的均衡发展、齐头并进;由过去传统的一买一卖转变为现在的电子商务、线上线下销售;由过去传统单一流通经营转变为现在的现代装备、加工制造、合作金融等多头融合发展。由过去经营商品转变为现在的经营商品与经营资产、资本相结合;由过去封闭的经营模式转变为现在开放的商品经济。经营能力得到了大副提升;服务能力得到大副提升、在党委、政府及社会影响力和信任度大副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