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供销社、交通厅、农业厅、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自治区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各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农村物流运作模式,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主体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同时,依托各部门和行业在农村物流发展中的已有基础和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构建“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共同推进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意见对供销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充分发挥网点覆盖面广、仓储设施多的优势和长期服务“三农”的优势,把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推进条件成熟地区的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和社区对接,按照农村物流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仓储基础设施,增加仓储设施功能。二是加强与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的合作,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扶持力度,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客运站设立供销超市,充分利用邮政和快递企业的配送优势,形成客源-销售-运输等环节优势互补、无缝衔接农村货物流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