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供销社关于组织参加首届
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评选活动的通知
新供联办发[2016]59号
伊犁州供销社,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要求,努力推进农产品品牌提档升级,提升区域品牌溢价能力,让我区供销社系统农产品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根据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关于开展首届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经协行字[2016]19号)精神,区社拟组织全区各级供销社及区社直属单位参加由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暨百佳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农产品生产加工品牌、食品品牌、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超市、农产品物流(流通)企业、农产品种养殖基地。
二、评选奖项设置
1、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网络人气榜)
2、中国品牌农产品100强(总评榜)
3、中国百佳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网络人气榜)
4、中国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30强(总评榜)
5、示范基地、示范企业
(1)中国好品牌农产品培优孵化示范基地(10家)
(2)中国好品牌农产品创新发展示范基地(10家)
6、“互联网+农产品流通”示范企业(10家)
三、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参评标准
1、产品原产属地在中国境内;
2、参评农产品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参评企业(合作社)拥有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示及已经完成相关的法定手续;
5、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要求;
6、产品质量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7、产品需至少通过“三品一标一产地”等其中一项认证;
8、产品需至少通过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称号;
9、参评企业至少持有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证书之一;
10、参评企业至少通过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国际级相关品牌评价、认定、认证之一。
说明:
标准等级:凡符合1-5项条款的,即可参评500强,凡符合1-10项条款的,即可参评100强。
评选过程中,在坚持评选标准的条件下,向西部地区及国家贫困地区企业适当倾斜。
(二)中国百佳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评选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自有农产品销售服务平台(含电商平台、批发市场销售场地);
3、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备案,或取得合法销售资质;
4、平台名称需与通过工信部门备案名称一致;
5、年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国家规定的西部省区有扶持潜力的平台可适当放宽;
6、具有相对完善的实体和虚拟市场结合的运行机制;
7、被各级政府确定为重点扶持的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8、基于农产品、食品安全体系而搭建的具有可追溯功能的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
9、纳入各级政府“菜篮子工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自建的电商服务平台;
10、被各级政府确定为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商服务平台。
说明:
标准等级:凡符合1-5项条款的,即可参评百佳,凡符合1-10项条款的,即可参评30强。
评选过程中,在坚持评选标准的条件下,向西部地区及国家贫困地区企业适当倾斜。
(三)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示范方向
1、有一定发展基础与规模;
2、运行2年以上,经营管理模式有所创新;
3、具有一定品牌引领效应,导入相对完善的培优孵化体系;
4、作业服务模式有所创新;
5、依托互联网+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6、建有流通服务标准化平台或体系;
7、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8、在农村精准扶贫上有所贡献;
9、在促进创业就业及共同富裕方面体现社会责任;
10、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说明:以上仅为示范方向性条款,以专家评审委员会实地观摩考察、综合评定为准。
(四)禁入标准:被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消协通报批评,被媒体公开负面报道的农产品品牌、平台、基地与企业禁止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自荐
原则上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结合,专家评选与网民评选相结合。
全区各地供销合作社及区社直属单位推荐办法是:各地区供销社和区社直属单位将候选品牌、候选电商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1、附件2)盖章后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区社合作经济指导处,申报的其它材料(基础材料和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自行上传至申报平台(www.haobrand.cn)。各地区、各单位推荐的中国农产品好品牌、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等,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推荐指标不限。
(二)动态投票
1、6月18日投票平台正式开通后,导入互动传播与动态评选机制。企业申报数据由申报单位登录申报平台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书、品牌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彩图或拍照片(高清jpg格式)同步上传至平台,由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导入系统。组委会不接收单个企业快递纸质材料。
2、动态投票与互动传播时间约为60天。活动组委会将对申报名单进行初审后,由网民进行网上实名投票,计算各候选品牌的最终票数,经过严格复审,剔除部分参选资料不规范、不符合标准者,按得票数多少顺延排出网络人气榜500强。
(三)专家评审、公示公布
组委会将召开专家评委审定会,从网络人气榜中综合评选出100强,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30强。从申报单位中综合评出示范基地20家,“互联网+农产品流通”示范企业10家,确定评选结果,在有关网站和报纸上公示7天,并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五、服务措施
(一)参评即可实现同步销售。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可以同步在投票平台上宣传销售产品。
(二)组织专场对接活动。为“中国农产品好品牌”与“优秀农产品流通平台”结对子,为“中国农产品好品牌”与“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吸附优秀的农产品经纪人、代言人提供条件。
(三)凡获得“中国农产品好品牌”称号的企业,其产品可以被优先推荐入驻多家电商服务平台,并组织知名电商对品牌产品提供电商实战培训。
(四)凡获得“中国农产品好品牌”称号的企业,由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根据企业意愿联合有关机构对产品品牌进行品牌重塑,培优孵化。
(五)优选部分“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的品牌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生态原产地保护(简称PEOP)管理中心,为入选500强品牌走出国门创造条件。
(六)评选结果揭晓后,同步出版《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暨百佳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大型画册,该画册将作为评选活动唯一指定宣传手册,并定向递送至参与、支持、指导等相关单位。
自治区供销社联系人:刘晓滨、段淑燕
电话:0991-5840024、5847294
传真:0991-5852450、5821144
邮箱:1404120784@qq.com、61030007@qq.com
附件:(可登录www.haobrand.cn下载,相关信息请关注网站)
1、中国农产品好品牌500强推荐汇总表
2、中国百佳农产品点上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自治区供销社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