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联办发[2016]28号
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供销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社五届四次理事会及2016年直属单位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区社直属单位经济运行、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更好地指导业务、科学决策和推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业务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定期报送每季度经营和业务工作进展是积极适应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适时跟踪动态,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适时总结经验,交流工作,提高区社业务指导和服务直属单位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区社直属单位业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明确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报送内容:供销集团主要侧重于结合每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报送集团及权属企业每季度工作的最新动态、工作亮点、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建议;新棉集团主要侧重于报送重大棉花业务经营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新疆供销学校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业务培训及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的报送。
报送材料要内容翔实、条理清晰、文字精炼,突出中心、抓住重点,确保内容适时、客观、准确。
三、建立健全材料报送机制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本单位的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审阅并签发报送材料。
(二)要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确保报送工作畅通无阻。
(三)自2016年4月10日开始报送第一季度业务工作情况,依次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报送上一季度材料(节假日顺延),全年报送4次。另需二季度末报送半年业务工作情况,四季度末报送年度业务工作情况。
(四)报送形式以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区社合作经济指导处(供销集团负责对权属企业的通知、汇总和报送工作)。
联系人:刘晓滨、段淑燕
联系电话:0991-5840024、5847294
邮 箱:1404120784@qq.com、61030007@qq.com
传 真:0991-5852450
自治区供销社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