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1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回头看”组对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区社”)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2024年11月6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回头看”组向区社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区社党组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持续跟进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巡视“回头看”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区社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全部参加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和5个工作组,研究制定巡视整改“一方案三清单”,将反馈的4个方面12个整改存在的问题不足、5个方面17个新发现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销号制度。召开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做到“四个亲自”,带头领办10项重点难点整改事项,主持召开动员会、专题会、推进会等26次,推动整改落实形成闭环。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处室、分管领域的整改。整改办及各工作组全力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同步督促指导供销集团落实整改要求。截至2025年7月中旬,区社党组共召开涉及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的党组会10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10次,整改工作推进会7次,班子成员召开推进会30余次,开展监督检查7次。
(三)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一是制定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七个一”工作机制,召开落实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签署“整改问题认领单”,责任处室和供销集团领办“一方案三清单”。印发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方案,切实发挥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专责监督作用。二是制定2025年政治监督清单,把巡视整改列为重要监督内容。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制定了《2025年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三是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建立巡视整改监督台账,对7个处室和供销集团开展了7次随机抽查式监督检查,有力有效推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四是认真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截至2025年6月,巡视“回头看”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边巡边移问题全部处置完毕。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建设方面
1. 以政治引领服务“三农”。一是制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方案》,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列为首要任务,长期坚持落实。指导供销集团党委印发《党委会决定涉及党的建设的重要事项清单》《党委会前置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党委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清单》,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二是指导供销集团确定以农资供应、再生资源、仓储物流、日用消费品为核心的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对农资集团、再生资源集团开展股权重整工作,向两家企业增资,已实现对农资集团、再生资源集团100%控股。成立负责资产管理的平台公司,整合集团资产。三是制定并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24—2028年)》。2024年新建县级农资企业11家、农资配送中心6个,改造提升配送中心13个,农资经营网点达到2739个。推荐9家农资企业入选总社2025年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四是区社领导带队前往援疆省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对接工作,签订框架协议和销售意向协议74个,意向金额4.83亿元。与中国邮政新疆区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推动自治区供销系统与新疆邮政系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印发《2025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农特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方案》,指导系统切实发挥农产品销售大平台作用。截至6月,全系统在疆内外新建专区(柜)49个,销售农产品59.6亿元,冷库库容达到18.7万吨。
2. 切实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能。一是印发《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社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与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方案,进一步规范了供销社治理机制、社企关系和权责边界,为社有企业完善治理体系、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内生动力提供了指导。二是区社督促供销集团落实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编制《新疆供销集团“十四五”规划发展编修报告》,指导供销集团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整合同质化业务,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三是印发《关于加强财政拨付资本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指导供销集团制定财政注资使用方案,高效使用好财政资金。四是指导供销集团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制定《新疆供销集团内控合规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新疆供销集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不断提升供销集团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五是听取供销集团年度工作计划汇报,指导供销集团围绕“4+1”业务板块,做优做强做大主责主业。完成对供销集团2024年度绩效考核和供销集团2025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优化工作。
(二)关于推动主业发展,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方面
1. 统筹推进产业布局。
(1)严格审核产业发展规划。一是认真总结“十四五”期间社有企业改革工作成效、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修编工作,明晰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内部资产同质化整合工作,形成仓储物流板块、日用消费品板块、不良资产板块整合方案。二是修订并印发投资管理办法,明晰投资过程中各阶段的审核把关职能,强调投资有风险,形成了决策要科学、把关要负责,过失要追责的工作氛围。三是已将果业集团整体划转至商贸物流集团,果业集团所属房地产开发、旅游等板块也一并转移至商贸物流集团;剥离非主业,启动6家类金融企业出清注销。
(2)加强企业制度建设。一是指导供销集团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历年发布的制度进行全面复查,梳理出98项现行及拟修订制度、27项废止及拟废止制度,并计划新增15项制度。二是指导印发《供销集团投资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类、特别监管类投资事项,严禁开展非主业投资。下发《关于编制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指导并督促各管理企业填报2025年投资计划。三是严把投资项目审核关,对各企业上报的投资立项、决策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反馈意见建议。四是截至今年6月,供销集团整体实现大幅减亏,主要经营指标实现正向增长。五是建立常年法律顾问机制,合同审核及重大事项均通过法务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及法律意见书。供销集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五家法律服务机构,专项负责纾困化债、改革重组工作。
2. 聚焦为农服务主业
(1)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一是区社按照社企分开要求,加快理顺了体制机制,将人权、事权、物权全部下放供销集团,把工作重点聚焦到行业指导、资产监管、绩效考核工作上来,规范了供销社履行行业指导、资产监督、业绩考核的责任。二是指导供销集团开展“十四五”规划编修工作,明确了改革重组、发展主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思路、目标和措施,更好地支持供销集团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推动改革工作。三是参加2025年(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重点围绕绿色畜牧产品和优质果蔬产业集群建设,打造供销元素展馆,组织14个地州52家企业、17个大类、200余种单品参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疆内外供销大集活动10余场次。四是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口受援工作的通知》,区社领导带领12个地州市社前往援疆省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工作对接,签订框架协议和销售意向协议。
(2)聚焦主营业务。一是指导制定《新疆供销集团改革深化提升与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实施《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为加快推进两非两资、僵尸企业出清打牢基础。二是指导对供销集团现行的“十四五”规划进行修订,重新梳理确认了未来的核心主业。三是指导健全完善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并印发《新疆供销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从单一制度过渡至制度体系,新增1张负面清单、3项工作规则和2个业务指引。
(三)关于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落实内控监管机制。一是指导供销集团对各所属企业开展贸易业务合规性专项检查,供销集团组建防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防控机制。启动资金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修订印发《新疆供销集团投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审核所属企业投资立项申报材料及决策文件。二是区社监事会联合供销集团审计风控部,对农资集团等五家企业开展内部控制“回头看”检查。制定《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2025年联合监督工作计划》,计划开展9项重点监督任务,构建协同监督工作格局,其中已完成7项。三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区社向供销集团委派监事两名,其中一名任监事会主席,依法列席集团董事会会议,履行出资人监督职责。
(四)关于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
加强党建引领。一是召开区社直属系统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听取供销集团及9家二级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按照《社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办法》,企业党建工作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企业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二是指导供销集团印发了《关于推行“五抓五强化”工作法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的通知》,召开了“五个好”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会、“五抓五强化”工作交流会。向基层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15名,召开推进会1次,举办培训1期,指导帮助基层企业开展党员发展、设置党的组织等工作。三是对基层企业安排党建工作经费事项进行了1次全面摸排,已督促各管理企业将2025年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
(五)关于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面
1. 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一是印发《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申报程序,细化项目申报等环节流程,推动项目管理向更加规范和科学的方向发展。二是区社对新疆农资集团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出具检查报告,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抓好项目资金使用。对定点帮扶项目开展了审计监督,规范了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指导供销集团制定并印发了《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投资负面清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环节业务指引,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排查。四是2024年区社组织实施了机关及金天路公司等4家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完成新疆再生资源集团公司常规巡察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开展农资集团化肥储备贴息资金专项审计,有效强化了企业内控机制,规范各类资金管理。
2. 加强新疆供销技师学院项目建设管理。一是按季召开监督联席会议,各类监督力量贯通、信息线索共享、协同发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2024年召开4次,2025年召开了2次监督联席会议。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指导学院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编入《新疆供销技师学院制度汇编》,为后续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好制度保障。三是指导新疆供销技师学院组织各部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结合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摸排风险点,制定清单台账。
3. 科学规范项目管理。一是联合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着眼于提升供销集团管理的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制定并实施《新疆供销集团内控合规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印发《新疆供销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各管理企业根据招标工作开展实际向集团报备,进一步确保招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供销集团纪委对招投标情况开展专项排查,经查各管理企业在招标方面均无违规现象。三是区社印发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申报程序,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制,细化项目申报等环节流程。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关于助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是指导制定了《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与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统筹推进同质化整合。二是强化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工作,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深入剖析集团经济运营状况,及时识别潜在风险与挑战,出具经营分析报告,形成月度、季度、半年及全年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持。三是有效运用经营情况周报机制,确保企业运行信息沟通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做到对企业运营动态的精准把控,增强了管理的透明度。下一步,将持续统筹推进同质化整合,规范各管理企业财务核算,保障资金安全,堵塞漏洞,降低风险,计划2025年底实现扭亏为盈,2026年底争取各业务板块全面实现盈利。
(二)关于持续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方面
一是经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审议通过,自治区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近十年来区社在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政策支持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目前正在逐项抓落实。二是指导地州市社全面摸清基层社底数,制定了停业歇业基层社恢复方案,制定三年完成恢复建设计划。2024年已恢复建设49个,2025年计划恢复建设62个,已完成59个,2026年上半年计划恢复建设34个,全面实现清零。三是落实好《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系统在每个涉农县(市、区)建设1个服务功能全、社会形象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示范基层社,示范引领带动基层社发展。2024年已有16个涉农县市启动示范基层社建设。2025年推动40个涉农县市启动示范基层社建设。目前已对16个示范基层社建设进行评估,给予奖补。2025年9月12日在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召开了自治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暨“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现场会。四是加强社有企业分级管理,进一步落实行业指导、资产监管、绩效考核工作职责,推动供销集团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社党组将常态长效抓好巡视整改,继续坚持以上率下,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整改责任体系,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坚持刀刃向内,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定期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杜绝巡视反馈问题和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对整改落实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巩固拓展已有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向自治区党委交出合格答卷,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1—5852463(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314号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整改办;邮政编码:830000;电子邮箱:xjgxszb@163.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