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标准工作有关情况调查的函
新供联办函[2016]5号
伊犁州供销社、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供销学校、新疆农资集团公司、新疆果业集团公司、新疆家佳乐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疆天羚绒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科技标准工作有关情况调查的函》(供销科标函[2016]17号),拟就供销合作社系统科技、标准(含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调查,以深入了解各级供销社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标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对科技、标准工作的需求、意见和建议。现结合我区各级供销社及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就有关情况的调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调查对象为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区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各级供销社及企事业单位科技服务工作情况;科研机构、标准质量专业机构建设情况;标准质量工作和品牌建设情况等。
二、调查时间
请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于2016年6月25日前报送摸底调查情况。
三、组织实施
请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各直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写调查问卷,并做好有关情况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确保调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区社联系处室:合作经济指导处
电 话:0991-5840024、5847294
传 真:0991-5852450、5821144
联系人:刘晓滨、段淑燕
电子邮箱:1404120784@1qq.com、61030007@qq.com
附件:科技标准工作有关情况调查问卷
自治区供销社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附件:
科技标准工作有关情况调查问卷
一、工作机构情况
1、科技、标准(含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姓名、电话;
2、科技、标准(含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工作分管部门名称、负责人姓名、电话;
3、各级供销社系统科研机构(含各级供销社设立和企业、职业院校兴办的科研机构)、标准质量品牌工作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电话)。
二、科技工作情况
1、各级供销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十三五”发展思路。
2、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3、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含网上庄稼医院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情况;庄稼医院等基层科技信息服务网点建设情况,与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推广站、植保检验站等机构合作情况。
三、标准工作情况
1、各地州市供销社、各直属单位开展标准化、质量检测认证和品牌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十三五”发展思路。
2、供销社系统参与各级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情况。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含农业标准化、循环经济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情况。
3、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品牌培育情况(含驰名商标和自治区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创建)。
四、需求和建议
1、土地托管、基层组织(含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方面对科技、标准(含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工作的需求。
2、供销社科技、标准(含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工作典型单位及经验、做法。
3、供销社开展科技、标准(含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工作,加强为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