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联发[2017]28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 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6]5号)文件精神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的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求,供销合作社必须要把为农综合服务做为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来推进,由以前的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逐步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近年来,全国供销总社、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以土地托管等为重点的为农综合服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扶持政策,并将在今后继续在为农综合服务的政策、项目等方面给予了重点支持和扶持,以进一步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的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紧紧抓住机遇,加快综合改革步伐,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为农综合服务方式。区社将根据各地开展工作实际情况,在为农综合服务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切实有效助推产业化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和提高农民经济收入。
为此,现结合各单位2016年“为农综合服务”建设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2017年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并将《自治区供销社2017年“为农综合服务”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据以联网直报为准)。
联 系 人:刘晓滨、买孜燕
联系电话:0991-5840024、5847617
传 真:0991-5821144
附:《自治区供销社2017年“为农综合服务”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目标任务分解表
自治区供销社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