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供销社,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新疆新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7〕26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层社进行申报,并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区社合作经济指导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地、州(市)供销社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要好中选优、优先申报符合条件的基层社经济强社。区社将根据上报资料内容进行逐一审核,统一组织上报。
二、区社指定新疆新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单位提供担保。各地、州(市)供销社也要指定下属(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三、请各地、州(市)供销社配合做好项目筛选、审核及资金回收工作。申报单位出现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因信用不能按期还款等问题,区社将取消申报单位所在地、州(市)供销社今后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四、请按照附件《2017年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名额分配表》申报项目。
联系人:吾吉·吾甫尔 尚晓林
联系电话:0991-5847617 0991-5821144(传真)
电子邮箱:38511037@qq.com
新疆新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海涛
联系电话:0991-5832602 手机:13609900040
附:2017年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附件2担保承诺书
自治区供销社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