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区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新治组[2014]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自治区供销社做好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材料于2015年7月15日前上报区社合作经济指导处(体改法规处)。
联系人:朱有智 电话:0991-582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