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五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安排部署,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空气污染,支持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社积极响应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委倡议:在2016年3月28日开展无车日活动。
一是在3月24日向区社机关及各权属企事业发出“绿色出行无车日行动”倡议书,将此次活动的主题、意义和目的进行详细的说明,并倡导大家积极参加此次活动;二是依托单位QQ群、员工通道宣传栏、晨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向大家宣传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理念,让广大干部职工更加清楚此次活动的意义;三是积极参加此次活动,在3月28日当天,大家通过乘公交、骑车、步行等方式上班。在领导的带领和倡导下,供销系统共计700余人(厅级5人,处级30余人,)参加了“绿色出行无车日行动”活动,以实际行动为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