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15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委组织举办了“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复赛和决赛。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自治区供销社从参赛的31只代表队脱颖而出,获得自治区直属机关“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二等奖。
自治区供销社党委高度重视此次知识竞赛。区社党委书记刘传新同志亲自部署安排,并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强调: “纪律教育年”活动是自治区党委今年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和开展好“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活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体现,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和要求。区社直属各单位要坚持把“纪律教育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以上率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为抓好此项活动,区社成立了以区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韩新城同志为组长,区社纪委、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领导小组,区社纪委和机关党委起草了活动竞赛方案,编写了 竞赛题库,组织了选手培训和选拔,知识竞赛各项准备工作均得到很好落实。
从今年5月开始,区社从直属单位选拔出27名选手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闭卷测试和知识竞赛复试等环节,最终,选拔出区社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刘西军、新棉集团王以正、农资集团李荣三名同志代表区社,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举办的“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上述三名同志克服身体有病、家中有高考生等困难,不分昼夜进行背记和训练,最终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二等。
“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是自治区党委“纪律教育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参加此次知识竞赛,充分反映出自治区供销社党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决心和政治态度,以实际行动向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委汇报了自治区供销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阶段性成果。区社参加知识竞赛的选手也非常感慨,表示通过参加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对《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理解和认识,明白了为什么要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的深刻内含。做为一名党员,今后一定要做到用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认真宣传党规党纪,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党员义务。
自治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刘传新,自治区供销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韩新城同志参加了自治区直属机关“党规党纪刻印于心”知识竞赛活动,并对获奖单位进行了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