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至13日,区社第二派驻纪检组分别给驻在单位新疆果业集团和新疆农资集团党委就纪检组开展的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督查意见,引起了各单位党委高度重视。
进入11月以来,第二纪检组在区社纪委统一部署要求下,深入新疆农资集团公司和新疆果业集团公司2家驻在单位,对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作风建设“三项治理”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年活动等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发挥“驻”的优势,树立“派”的权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查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查阅了学习笔记、会议记录及相关财务凭证账册等资料,突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注意及时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做到把问题查准、查实、查到位。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填制《督查情况登记表》,并经被督查单位党委书记签字确认。纪检组还组织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诊断,开出整改“处方”,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驻在单位党委对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态度诚恳,虚心接受,为下一步落实整改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