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社机关业务工作开展工会活动。
(2)在区社党委和自治区总工会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坚持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和教育工会成员,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各类业务技能培训与竞赛,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机关做好职工福利、慰问等工作。
(5)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和监督活动,为推进机关建设和管理献计献策。
(6)积极组织职工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进职工身心健康,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7)严格财经管理,做好工会会费收缴、使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
(8)承办区社党委、监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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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58247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