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联办发[2016]39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新疆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供销社2016年基层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新供联发【2016】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基层组织建设进展和各种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数据上报
各地州(市)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数据上报工作,按照年初区社下达的目标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上报工作,加强对数据统计工作的督促检查,扎实做好数据上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基层组织建设任务目标。
二、报送具体要求
(一)每季度末30日前报送当季报表(附件1—7)(节假日需提前报送),12月份数据在11月30日前报送。报表需按统一格式规范上报。
(二)所有上报报表须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传真形式上报,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艾提亚·塔西铁木尔
电子邮箱:1048850267@qq.com
电话:0991-5824923 传真:0991-5852450
附件:
自治区供销社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