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销社工作情况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前身称为“新疆省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50)19567月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6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围绕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工作大局和自治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为主题,以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管理、协调、规范”的职责,统筹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抓住新疆大发展、大开放、大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大力实施“新网工程”和项目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社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和社有资产整合重组,着力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乡村综合服务社,棉花、农资、特色林果、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农产品深精加工、园区经济、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开拓发展,整体经济社会效益不断提升,综合实力稳步增强,为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访惠聚”与扶贫、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历经60多年的发展,自治区供销社系统已成为自治区实力最强、人员最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综合业绩连续5年在全国供销社系统考核中获得一等奖。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俞正声主席、汪洋副总理、张春贤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区社所属新疆果业集团,给予积极评价并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殷切希望。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央领导的视察、自治区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的考察和评价,激励着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各族干部职工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促进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Copyright 2001-2010 新疆供销社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314号 邮编:830002 
新ICP备17003014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3020002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