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联办传[2016]11号
伊犁州,各地、州(市)供销社(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社五届四次理事会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各地、州(市)供销社经营和业务工作进展情况,更好地指导业务,科学决策,推进工作,现就业务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业务报送工作重要性
各地州(市)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定期报送每季度经营和业务工作进展是积极适应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适时跟踪动态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适时总结经验交流工作,提高区社业务指导和服务系统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全系统业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明确报送内容及要求
报送内容:本单位每季度经营工作情况,主要侧重于重点业务开展情况,工作亮点、难点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经营走势预测;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基层供销社建设情况;农民合作社建设情况;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情况;发展行(专)业、经济协会情况;县、乡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会)建设情况;半年业务工作总结。
二季度末报送半年业务工作情况,四季度末报送年度业务工作情况。
文字材料要内容详实,条理清晰,文字精炼,突出中心、抓住重点,确保内容适时客观、准确。
三、建立健全报送工作机制
(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本单位的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审阅并签发报送材料,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
(二)要明确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确保报送工作畅通无阻。
(三)自2016年4月10日开始报送第一季度业务工作情况,依次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日报送上一季度材料(节假日顺延),全年报送4次,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制度抓好落实。
(四)报送形式以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区社合作经济指导处。
联系人:王燕军、段淑燕
联系电话:0991-5830655、5847294
邮 箱:xjgxswyj2008@163.com、61030007@qq.com
传 真:0991-5852450
自治区供销社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