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联传[2017] 4 号
一、各地州市供销社本级及所辖区县供销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下属经营网点(以区县为单位),结合实际,每个地州及所辖各区县要选择和推荐1-2个调研单位。
二、各地州市供销社和区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推荐能够真实全面反映供销社改革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调研单位,好、中、差均各推荐一定比例。所推荐的调研单位包括社有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以及供销社参与的重大项目或其他经营组织;既要有近年来改革发展较快、成效表现突出的亮点,也可以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包袱较重、当前发展较为困难的经营单位。
各地州市供销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所推荐的调研单位统一汇总上报至区社合作经济指导处。
联 系 人:李振江
联系电话:15276823791
电子邮箱:480352641@qq.com
附件:XXX供销社调研单位推荐示范表
自治区供销社
2017年3月20日
XXX地州(市)供销社调研单位推荐示范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推荐调研单位 |
备注说明 |
1 |
地州(市)供销社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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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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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XX区县 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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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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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XX区县 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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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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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XX区县 供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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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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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企业调研单位推荐示范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
所在区县 |
推荐调研单位 |
1 |
XXX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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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X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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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XX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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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列栏目不够时可自行添加